彩礼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父母赠送的彩礼如果在婚后给女方,可认定为共同财产,除非表明只赠送女方。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及知识产权的收益。
法律分析
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父母在婚后将彩礼赠送给女方,除非表明只赠送给女方,否则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收益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