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法定婚龄进行结婚登记无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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