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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收的份子钱是否属于夫妻共有?
2023-10-21 21:54:18 责编:小OO
文档

结婚礼金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继承财产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夫妻有义务平等享有对共同财产的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处分权,并共同承担家庭生活费用和共同债务。管理共同财产所需费用应由共同财产支付。

法律分析

一、结婚礼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份子钱是亲友在婚姻关系成立后自愿赠送给夫妻的,尽管没有明确说明是给哪一方,但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份子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离婚时份子钱还有剩余,那么可以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在离婚时分割。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对共同财产有什么义务

1、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夫妻一方不得妨碍另一方平等的享有对共同财产的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处分权。

2、家庭生活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共同财产不足负担时,夫妻各自以个人财产或以提供家务等方式负担。家庭生活费用的范围主要包括:

(1)维持婚姻共同生活的费用;

(2)抚育子女的费用;

(3)家庭成员所需要的医疗费用;

(4)夫妻一方或双方及其子女所需要的教育费、职业培训费;

(5)其他属于维持家庭正常生活所需要的费用。家庭生活费用应由夫妻共同承担是基本原则。有共同财产的,首先应由共同财产负担,共同财产不足时,各自应个人财产或以提供家务等方式共同负担。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对共同债务的偿还,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则各自以其个人的财产负连带责任。

4、因管理共同财产所花费的费用应当以共同财产支付。

结语

结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结婚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夫妻双方有权享有对共同财产的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处分权,并有义务共同承担家庭生活费用及共同债务。因此,离婚时剩余的份子钱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在离婚时进行分割。管理共同财产所产生的费用应由共同财产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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