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发放部门及补办流程
房产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放,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核发证书。若城市实行统一管理,则到该部门办理登记;若分别由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管理,则先到房产管理局登记,再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补办房产证需前往房管局,持身份证挂失并登报挂失,然后携带挂失报纸和证件到房管局重新办理。
法律分析
房产证是哪个部门发放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如果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那就到这个统一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就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再持房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房产证属于哪个部门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下属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可以办理、颁发房地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书的式样,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如果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那就到这个统一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就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再持房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补办房产证去哪个部门
补办房产证去房管局,房屋所有人应当持身份证到房管局进行挂失,并说明遗失的具体情况。挂失以后需要到当地报纸上登报挂失,随后房屋所有人需要持挂失的报纸和本人的证件到房管局重新办理房产证,办理这些事项都是需要一定花费的。
结语
房产证的发放和管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可以到该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管理,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再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补办房产证需要前往房管局,持身份证进行挂失,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产证手续,需要支付相应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和管理】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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