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出租房屋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属于合法建筑;
2、出租人对于房屋具有出租的权利;
3、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
4、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一、租房子被法院查封了怎么办
租赁的房屋被法院查封,无法继续使用,承租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损失。
除了被法院查封的情形以外,以下情形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一、租赁房屋被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查封;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出租人不是房主或有其他情形;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请执行规定情形的,如出租房屋为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火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
二、涨价房租是否有法律限制
房租涨价并没有法律限制。但是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能擅自涨房租。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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