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仲裁开庭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因工伤劳动纠纷提起劳动仲裁的,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工伤的证明材料,比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
6、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二、劳动仲裁流程
劳动仲裁流程是:
1.当事人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申请劳动仲裁;
2.仲裁委员会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3.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4.开庭仲裁,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
三、适用劳动仲裁情形
适用劳动仲裁的情形有: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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