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的工资要交税。
个人的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等各类所得。退休返聘的工资属于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依据国家相关的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来说,退休人员返聘工作,其工资所得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税法规定,是按照月度累计计算,每月应当在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起征点后的金额,再按照相应的税率进行计算。同时,税务部门还会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对专项扣除、减免税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退休返聘的工资交税流程:
1、工资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另一种是个人主动缴纳。如果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则个人所得税会在工资发放时自动扣除,如果个人主动缴纳,则需要到当地税务部门缴纳;
2、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退休返聘人员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一般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政策规定可能会有不同的税率和扣除标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税务政策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