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罪对追诉时效的计算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的追诉期限计算方法,一般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如果是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法律分析
漏罪对追诉时效的计算:一般应当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如果是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漏罪如何计算追诉时效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拓展延伸
漏罪追诉时效的法律界限和实践探索
漏罪追诉时效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于已经发生但未被发现或追诉的犯罪行为,法律规定了一定的时间限制。在实践中,漏罪追诉时效的界限和实践探索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法律界限涉及刑法法典的相关规定,包括不同犯罪行为的时效计算方式和时限长度。实践探索则需要考虑案件调查、证据保全、证人取证等方面的实际操作。同时,还需要综合考虑司法公正、犯罪预防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因素,确保追诉时效既能保障被害人权益,又能维护法治秩序。因此,对漏罪追诉时效的法律界限和实践进行深入探索,是确保刑事司法公正和有效运行的重要任务。
结语
漏罪追诉时效的法律界限和实践探索是刑事司法中的重要问题。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如果犯罪有连续或继续状态,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同时,根据犯罪的最高刑罚不同,追诉时效的长度也有所不同。在实践中,需要综合考虑案件调查、证据保全、证人取证等实际操作,以确保追诉时效既能保障被害人权益,又能维护法治秩序。因此,对漏罪追诉时效的法律界限和实践进行深入探索,是确保刑事司法公正和有效运行的重要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八节 时效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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