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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破产了怎么办
2023-10-16 18:02:26 责编:小OO
文档

担保人如果破产,债权人有权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申报保证债权。

担保人不担责的五种情况包括超出担保责任规定的时间、债权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变更主合同未经担保人同意、未经担保人同意转让债务、主合同无效。

担保人不还钱一般不会坐牢,但如果担保人出于诈骗目的提供担保,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担保人破产后债权人的权益保护,担保人不担责的五种情况,以及担保人不还钱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

一、担保人破产了怎么办

如果保证人破产,债权人有权向受理保证人破产案件的法院申报其对保证人的保证债权。主债务未到期的,保证债权在保证人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保证人被确定应当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的管理人可以就保证人实际承担的清偿额向主债务人或其他债务人行使求偿权。但债权人在一般保证人破产程序中的分配额应予提存,待一般保证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确定后再按照破产清偿比例予以分配。

二、担保人不担责的五种情况是哪五种

以下五种情况,则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超出担保责任规定的时间。担保也是有有效期。如果过了担保的有效期,债权人没有提起主张的,担保人对担保责任不再承担。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违背自己真实意愿而提供担保,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必须得到担保人书面同意,没有经过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四)担保期间,必须得到担保人书面同意,债权人才能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对没有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五)主合同无效从而使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没有过错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担保人不还钱会坐牢吗

担保人不还钱。一般情况下不会坐牢。

原因如下:担保人承担的是担保主债务的实现的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不承担民事责任会被强制执行。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只有当主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主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的话,连带保证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在担保人承担完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成为新的债权人。

但是,如果在订立合同是出于骗取对方财产的目的而订立合同,或者担保人明知债务人出于诈骗的目的而订立合同,仍然提供担保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这时候担保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的主体为单位或者个人,立案的起算点分别为五千到五万元。

结语

担保人破产时,债权人可向受理保证人破产案件的法院申报保证债权。若保证人应承担保证责任,其管理人可向主债务人或其他债务人行使求偿权。在一般保证人破产程序中,债权人的分配额应提存,待保证责任确定后再按破产清偿比例分配。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五种情况包括:超出担保期限、债权人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提供担保、未经担保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未经担保人同意转让债务、主合同无效且担保人无过错。一般情况下,担保人不会因不还钱而坐牢,但若出于骗取财产目的订立合同或明知债务人诈骗而提供担保,则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21修正):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 第五十条 质询案按照主席团的决定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在主席团会议、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或者有关的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主席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团团长或者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提质询案的代表或者代表团对答复质询不满意的,可以提出要求,经主席团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在专门委员会会议或者代表团会议上答复的,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代表团应当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

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应当签署,由主席团决定印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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