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员不签劳动合同不违法,用人单位无需购买社保、公积金,工资不受最低工资限制,解除合同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应关注退休人员身体状况,可购买商业保险,减少危险工作,聘用时间不宜过长,尽量减少聘用退休人员。
法律分析
1、不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违法,用人单位不用为退休返聘人员购买社保、住房公积金,支付的工资不受最低工资的限制,在解除劳务合同时不用承担经济补偿金。
2、虽然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在聘用退休人员时应该充分考虑他们的身体状况,可以为他们购买一些商业保险提高保障,尽量减少安排他们进行危险系数大的工作,聘用时间不宜过长,最好减少聘用退休人员。
拓展延伸
退休返聘人员的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签订?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实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双方约定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对于退休返聘人员来说也不例外。合同的签订能够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导致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例如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未支付工资等问题。因此,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退休返聘人员应当坚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确保自身权益的保障和合法权益的实现。
结语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确保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虽然不签订劳动合同不违法,但用人单位应充分考虑退休人员的身体状况,购买商业保险提高保障,避免危险工作,减少聘用时间。根据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能明确双方权益义务,避免违法行为。为维护合法权益,退休返聘人员应坚持签订劳动合同,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九条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的原则。
用人单位通过职业中介机构招用人员,应当如实向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岗位需求信息。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职业中介活动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经营性职业中介活动,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将违法收取的费用退还劳动者,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三章 公平就业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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