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知道1 知道21 知道41 知道61 知道81 知道101 知道121 知道141 知道161 知道181 知道201 知道221 知道241 知道261 知道281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未签合同的退休员工如何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2023-10-16 19:10:38 责编:小采
文档

退休留用未签合同拖欠工资,可找劳动部门仲裁维权。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法律规定工资必须按约定日期支付,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违法拖欠工资可投诉。退休留用和退休返聘是指退休后继续在本公司工作,是对人才的重视。退休返聘包括在原工作岗位延长工作时间、被原单位重新聘用或到其他单位工作。

法律分析

退休留用未签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找当地劳动部门仲裁维权。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返聘与退休退休留用有什么不同吗

退休留用和退休返聘

退休留用和退休返聘虽然是连个不同的词,但他们代表的是同一个意思,都是在工作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在本公司工作的意思,这是一种珍惜资源和重视人才的表现,他们如果继续留在公司,会给公司继续带来利益,但是如果退休或者是离开了,那么就会损失一部分,所以这是一种很好的制度!

退休返聘定义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

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

结语

退休留用未签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找当地劳动部门仲裁维权。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保障了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权,用人单位必须按约定日期支付工资,如有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应积极维权。退休留用和退休返聘虽然不同词汇,但代表的是同一个意思,即在退休后继续工作,体现了对人才的重视和资源的珍惜。这一制度对公司和员工都有益处,值得肯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经营性职业中介活动,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将违法收取的费用退还劳动者,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九条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的原则。

用人单位通过职业中介机构招用人员,应当如实向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岗位需求信息。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职业中介活动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