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法人,分公司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因此其民事责任全部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