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费不能满足孩子需要,可向法院起诉增加孩子抚养费,会得到法院支持。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情况比较复杂,实践中存在:因物价上涨要求增加抚养费、因一方收入大幅提高要求增加抚养费或离婚后建立子女抚养基金等情况,在处理过程中需要双方谨慎对待,需要双方事先约定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当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满足上述条件,法院会支持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一、子女抚养费增加的情形有哪些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之一,父母或父母有能力支付:
1、由于价格调整,原抚养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生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金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增加的。离婚后,如果孩子成年前没有重大变化,大多数情况下法院无法支持增加抚养费,但是,由于价格上涨、子女上学、生病等原因,原约定支付的子女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子女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子女的实际生活,此时,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对方增加子女抚养费,并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判决。
二、抚养费是否能增加
抚养费可以增加。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双方也可以先协商处理抚养费的金额,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