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法规规定了对吸毒成瘾人员的社区戒毒措施。吸毒成瘾人员应接受社区戒毒,并签订社区戒毒协议。社区戒毒期限为3年,期间需遵守规定和协议。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成立社区戒毒工作小组,提供管理和帮助。社区戒毒工作小组由专职人员、民警、医务人员、家庭成员和志愿者组成,共同实施社区戒毒措施。这些措施旨在管理和帮助吸毒成瘾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的康复和恢复。
法律分析
《戒毒条例》第三章社区戒毒第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所在地或者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第十四条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第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落实社区戒毒措施。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在社区戒毒人员报到后及时与其签订社区戒毒协议,明确社区戒毒的具体措施、社区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应承担的责任。第十七条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以及禁毒志愿者共同组成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社区戒毒。第十八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管理、帮助社区戒毒人员:
拓展延伸
社区戒毒期间未收到通知,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社区戒毒期间未收到通知可能涉及违反法律规定的问题。根据《社区戒毒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社区戒毒机构应当及时向戒毒人员发出通知,告知其戒毒期限、戒毒地点等重要信息。如果社区戒毒期间未收到通知,可能违反了戒毒机构的职责和义务。然而,具体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包括通知是否被正确发送、是否存在邮寄或通信问题等。如果确实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戒毒人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结语
社区戒毒对于吸毒成瘾人员的康复至关重要。根据《戒毒条例》第三章社区戒毒相关规定,社区戒毒人员应按时报到,并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戒毒协议。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将共同实施社区戒毒,提供必要的管理和帮助。然而,如果社区戒毒期间未收到通知,可能涉及违反法律规定的问题,戒毒人员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包括通知是否正确发送等因素,寻求法律援助或向相关部门投诉是维权的途径。
法律依据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三章 社区戒毒 第十四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三章 社区戒毒 第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二十六条 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作出社区戒毒的决定,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的规定进行社区戒毒。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