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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期间可以外出打工吗?
2023-11-07 21:26:25 责编:小OO
文档

该条规定缓刑犯罪分子可以外出打工,但需经过考察机关批准,并且行动自由受严格限制。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需遵守特定规定,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规定报告活动情况等。如果缓刑犯需要离开所居住地,需经考察机关批准。该条规定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适用于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数罪并罚、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75条规定是可以外出打工的,前提是必须经考察机关的批准。

(1)虽然判缓刑了也属于服刑人员,行动自由是受严格限制的,特殊情况须离开居住地的,七日内须经司法所审批,七日以上须报司法局审批(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同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社区矫正机构还有“日听音、周见面、旬汇报、月鉴定”的工作要求。

(2)被判缓刑后就会受到当地相关部门的监督,而外出应该得去相关部门登记申请。

(3)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4)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5)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法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6)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注意区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75条规定,缓刑犯可以外出打工,但必须经考察机关的批准。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应遵守相关规定,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等。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不适用于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法律依据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二十六条 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作出社区戒毒的决定,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的规定进行社区戒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二十五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所在地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与其就戒毒治疗期限、戒毒治疗措施等作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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