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公证遗嘱之外,其他形式的遗嘱可以不需要公证,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符合法律规章的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是订立的公证遗嘱的话,按照《民法典》中的规章来看,此时遗嘱要生效,就必须要按照规章办理公证手续,不然的话公证遗嘱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必须要给遗嘱办理公证。只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章,遗嘱的效力等级是,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都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只得以公证方法撤销或变更。关于遗嘱还有几点值得注意,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口头遗嘱,只得在遗嘱人处于危急情况下才发生效力,当危机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自动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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