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1、公租房申请将申请材料递交,申请受理单位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公租房申请自申请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公租房申请市公租房管理局接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
4、公租房申请复审合格的申请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公示;
5、申请人可在重庆市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