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应终止调解程序,及时审理判决案件。调解取决于双方一致同意,若一方不同意调解,则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人民法院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可强制执行,无效则可变更或提起诉讼。原告有权不同意调解,继续诉讼。
法律分析
不同意调解法院,法院应该终止调解的程序,及时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若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不同意调解决定的,法院应该终止调解的程序,及时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调解成功取决于原、被告双方的一致同意,只要在判决前,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调解的要求进而达成一致的调解。
如果任何一方出现不同意调解的情况就不能达成调解。当然,如果在一审中没能达成调解,一方上诉后,在二审阶段仍可进行调解。但是因为有了一审的判决基础,作为胜诉的一方,在二审阶段时就不太容易同意调解。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要是拒绝调解的话是不可能,因为调解是必经的程序,但是原告有权不同意调解,只要原告能够坚持一直不同意调解就可以按照自己的要求进行诉讼。您清楚了吗?
结语
法院应及时终止调解程序,审理判决案件。调解应基于当事人自愿且事实清楚,但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时应终止。法院对公开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公开宣告判决,并告知上诉权利和期限。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应监督履行。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法院确认有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否则,当事人可重新调解或提起诉讼。原告有权不同意调解,坚持自己的要求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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