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被强戒两年不算有案底。
对吸毒者进行戒毒治疗,一般应包括三个阶段:
1、脱毒。为减轻吸毒者停掉毒品后出现的戒断反应,给予戒毒者以药物治疗或控制其出现的戒断反应的过程。脱毒是戒毒治疗的第一步和基础;
2、康复。脱毒后,吸毒者仍存在心理依赖和一定的身体依赖,对毒品的渴求和稽延性戒断反应仍要持续很长时间,所以,要对戒毒者在脱毒的基础上进行康复治疗,以巩固脱毒效果,克服心理依赖;
3、重新步入社会的辅导,亦称帮教。是指在完成上述两个阶段后,重点帮助戒毒者为重返社会做好各方面的思想准备,如开展帮教,教他们如何社交、求职、处理家庭关系和应付生活中的压力等,激发其抗拒毒品的觉悟与决心,并在他们出所后建立固定的联系,进行定期的随访和检查。
强制戒毒的条件有: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综上所述,没有记录,强制戒毒记录不会进入人事档案的。强制戒毒和人事档案没有太大关系的,但是戒毒记录会记录在个人档案中(公安局内网)。身份信息却是记录终身了,戒后3-5年可以取消动态管控。
【法律依据】:
《戒毒条例》第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