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如未按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工期延误,应赔偿发包人损失并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即使支付赔偿费,承包人仍需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若部分工程延误,赔偿费应根据已验收单位工程造价比例扣减。双方违约责任:承包人负责修理、返工、支付逾期违约金;发包人超期验收、拖欠款项、擅自使用工程等需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一、施工合同工期延误违约金规定是多少?
如果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的,发包人应要求承包人加快进度,实现合同工期。合同工程发生误期,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即使承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合同工程发生误期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承包人赔偿后,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内的某单位工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且该单位工程接收证书中表明的竣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合同工程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则误期赔偿费应按照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造价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幅度予以扣减。
二、施工合同违约的情况有哪些?
施工合同双方乙方为承包人,另一方为发包人,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主要是合同双方的责任:
1、承包人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人的责任
(1)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2)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结语
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如承包人未按照约定施工导致工期延误,应加快进度并赔偿发包人损失,支付误期赔偿费。即使支付赔偿费,承包人仍需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若部分单位工程未延误,赔偿费可按照其造价占比扣减。施工合同违约责任主要由承包人和发包人承担,包括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交付时间延误等情况。发包人超期验收或未拨付款项也应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所引发的问题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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