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员工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非法辞退则按双倍计算。若员工违反公司制度被辞退,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需赔偿造成的损失。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可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支付。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赔偿金。
法律分析
被公司辞退可以索取赔偿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计算;非法辞退的按双倍计算;劳动者在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况下被辞退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造成损失的还应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拓展延伸
被公司无故辞退后的赔偿计算方式
被公司无故辞退后的赔偿计算方式取决于多个因素。首先,需要考虑您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通常,根据劳动法规定,您有权获得一定比例的经济补偿金,该比例与您的工作年限成正比。此外,还需要考虑您的工作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的解雇条款和赔偿规定。如果有,那么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计算。另外,您还可以考虑是否遭受了精神损害、失业期间的生活费用等因素,以便进行额外的索赔。最准确的赔偿计算方式是咨询专业律师,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意见和计算方法。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被公司辞退的劳动者有权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非法辞退的补偿标准为双倍计算。然而,如果劳动者在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况下被辞退,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仍需承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获得双倍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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