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是在茶籽销售方与买方之间达成的协议。在此协议下,授予买方在以下条款下优先购买茶籽。
1. 定义
1.1 茶籽:指茶叶植株中的种子。
1.2 买方:指在本协议下购买茶籽的个人或实体。
1.3 销售方:指供应茶籽并与买方作出交易的个人或实体。
2. 价格
2.1 在本协议下销售的茶籽价格由销售方与买方商定。
2.2 本协议下的价格按照买方与销售方商定的价格,以及当时市场价格作为基础价格。
3. 购买流程
3.1 买方通过书面方式向销售方发出茶籽购买请求。
3.2 销售方将根据买方的购买请求,并在可用茶籽中为买方提供茶籽。如果茶籽缺乏,则销售方有权先提供茶籽给其他客户。
3.3 在茶籽提供后,买方有义务在7天内确认购买。在确认之后,买方必须在10天内以现金或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全部款项。
3.4 如果买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购买,销售方有权出售茶籽给其他客户。
4. 交货方式
4.1 茶籽将以买方要求的方式进行运输。
4.2 所有交货费用和费用将由买方支付。
5. 保证和免责
5.1 销售方保证提供的茶籽完全符合协议要求,并保证及时交付。
5.2 销售方在出售茶籽时并不保证其幼苗将成活,并不对罕见或避免的灾害(如幼苗虫食或气候异常等)负责。
6. 违约责任
6.1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其义务,将承担如下损害赔偿责任:
6.1.1 损害赔偿金额应符合相关法律和合同要求。
6.1.2 无论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都不影响其履行其余义务。
7. 适用法律
7.1 本协议受当地的法律条款和规定管辖。
8. 立约
8.1 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2 本协议可视为一份独立协议,不受任何前后协议或安排的限制。
8.3 本协议仅可由买方和销售方双方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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