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存在例外的的情形。结婚之后,婚前财产的所有权人同意在财产之上,加上配偶一方的名字。婚前财产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共同签字决定是否出卖房产。想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日常家事代理,一般情况下都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同意。
因此,除非存在这种情况,对于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所有权人都有权自由进行处分。这里所说的处分,就包括了出卖房产这种民事法律行为。个人财产,是指在夫妻共有财产制中,完全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和控制的财产。夫妻财产分为两部分:
1、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