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作如下调整:工资发放时间提前,工资结算周期不变。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