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耐心等待。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判处拘役(最高六个月),并处罚金。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酒驾心理
一是自以为没有醉。半斤不脸红,一斤不心跳,二斤倒不了!酒驾者都有超乎寻常的"自信",觉得自己就是喝了酒,也能把车开到目的地;就是喝了酒,在遇上突发的事情时,也能从容应对和处理。他们显然已经忘记了酒精会使人神经麻痹、迟钝的亘古不变的真理。等出了车祸,悔之晚矣。
二是自以为经验老到,车技高超。同样是山东省的一项数据表明:1年以下驾龄的很少酒后驾车,大量的酒驾行为出现在驾龄在5到20年的司机身上。岂不知,酒精入体之后,它并不认得你有几年驾龄。而事故却恰好会因为驾龄高、自持高,从而重视度低、防范心理差而多发。
三是侥幸心理作祟。有些司机酒驾,总以为"不会那么巧被交警撞上",或者在节日之前,觉得"交警也要过节",认为过节相关检查就会少,于是借着酒劲儿开车上路。这种心理其实忽略了一个最起码的前提:检查酒驾、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其实并不是目的,禁止酒驾的目的是保护他人和驾驶员本人的生命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社会秩序。有交警检查,司机要做到不酒驾,就算没有交警查,不酒驾也应该是一个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和尊重生命的主动意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