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知道1 知道21 知道41 知道61 知道81 知道101 知道121 知道141 知道161 知道181 知道201 知道221 知道241 知道261 知道281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可以公证吗,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2023-09-29 03:15:37 责编:小OO
文档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可以公证,但是否需要公证取决于个人需求。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公证影响,但公证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符合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包括集体土地、国有出让土地和国有划拨土地。不同性质的拆迁安置房交易方式有所不同,需遵守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可以公证的,但是是否需要公证也是根据个人所需。拆迁安置房屋的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的,只要双方有签订房屋买卖协议能够生效,并且有效。

一、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可以公证吗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可以公证,但安置房买卖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公证。不过公证了,可以防反悔或加价。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凭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目前卖买双方的各自俩夫妻身份证及四人去公证处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二、拆迁安置房屋的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拆迁安置房屋的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的,买卖安置房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

1.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2.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3.合同的标的和内容都必须合法

4.必须是互为有偿的

5.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三、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性质包括哪些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性质包括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

如果是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交易;

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取得房产证后,可上市交易;

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有的地方规定,此类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交易。

结语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可以公证,但是否需要公证取决于个人需求。合同的公证能够增加其证据力,防止反悔或加价。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只要双方签订有效的房屋买卖协议,即可生效。合同的有效成立需满足自愿、真实、合法、有偿、符合法律要求等条件。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包括集体土地、国有出让土地和国有划拨土地。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交易方式也有所不同。集体土地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交易,国有出让土地可以上市交易,而国有划拨土地需符合政府规定后方可上市交易。有些地方规定,满足条件后可将国有划拨土地变为商品房性质,然后进行交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五节 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十七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