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就算诉讼缠身仍旧可以乘坐高铁,只有当出现有义务有能力履行判决却拒不履行时,即负有金钱给付义务却赖着不还时,才会出现被限制乘坐高铁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