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夫妻婚后所买房屋具体写谁的名字没有区别,因为婚后所购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权证上登记的夫妻一方如果未通过另一方同意,擅自将房屋产权进行变更或者转移的,虽然另一方无权向善意的第三方购买人追回房屋,但可以要求出售房屋的一方向自己返还一半房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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