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1、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2、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组织而有意包庇、纵容的主观心理状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四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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