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可以直接在线上绑定家人方法如下:
1、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家长首先登录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未申领医保电子凭证的家长需先申领)。
2、登录完成后,选择“我的”,点击“添加我的家庭成员”,进入“绑定方式选择”界面,选择“使用身份证号绑定”,点击“确认”。然后进入“家庭成员添加告知书”界面,阅读并同意后,选择“已阅家庭成员添加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3、填写“身份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其中“个人承诺书”可按“查看示例”书写后上传或直接生成。户口本可拍照后上传。
4、信息和材料全部填写上传后,点击“添加账户”(16周岁以上的孩子还需行磨宏要进行人脸认证),绑定成功。
医保卡使用事项有哪些:
1、《医保卡》应当妥善保管,不能弯曲、折叠、刻划,不能接触磁性物体;
2、《医保卡》仅供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冒用、涂改或伪造;
3、因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设备故障,《医保卡》不能使用时,医药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故障排除后,在原发生设备故障的医疗机构或药店按规定重新结算;
4、参保人因出国定居并注销本市户籍、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本市、死亡等终止医疗保险关系的,参保人或其家属应将《医保卡》交还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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