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医保需要的材料: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到户口所属社区办理保险缴费手续。居民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一岁以下新生儿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
医保卡办理方法如下,
1、被保险人应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区县医保中心当场完成;
2、被保险人还可以向邻近的街道医疗保险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被保险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人在办理时应携带本人和被保险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有效证件到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被保险人。
办理医社保的手续
(一)个人申办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薄、护照、港澳通行证、军官证等)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用人单位统一申办的,须持劳动保障证副本或单位介绍信,提供申领人员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填写《南京市民卡单位申请书》;
(二)申请人系外来从业人员的,还须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三)提供个人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或到指定地点采集人像;
(四)申请人填写、阅读、核对《南京市民卡单位申请书》,并签字确认;
(五)申请人按规定须缴纳制卡工本费。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均应参加少儿医疗保险:
(一)经本市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
中、高中、中专、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特殊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在册少儿,
其中非本市户籍少儿其父母任一方应参加本市保险一年以上。
(二)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