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无效情形包括禁止再婚、禁止生育、限制继承权、房产归子女、抚育费到18岁以后、违法等。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应受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内容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离婚后一段时间内不得再婚;
2、再婚不得生育小孩;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4、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
6、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中的无效规定有哪些?
离婚协议中的无效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离婚协议中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规定是无效的,例如涉及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方面的规定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其次,离婚协议中的违反公序良俗的规定也是无效的,例如限制一方的人身自由、违背社会道德等。此外,如果离婚协议中的规定存在明显的不平等、不公正情况,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最后,离婚协议中的规定如果违反双方真实意愿、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结语
离婚协议的无效规定包括:禁止再婚、禁止生育、限制子女继承权、房产归子女、抚育费至18岁、违法规定等。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如协议不成,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保护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离婚协议中的违法、违背公序良俗、不平等不公正、欺诈胁迫等情况也可能导致无效。因此,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遵守法律,确保协议有效和公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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