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撤销股东登记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受虚假登记影响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受虚假登记影响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申请。涉嫌冒用自然人身份的虚假登记,被冒用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线上或者线下途径核验身份信息。涉嫌虚假登记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发生变更的,由现登记机关负责处理撤销登记,原登记机关应当协助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