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特点是: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有人身属性;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
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
一、农村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吗
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紧密联系,农村村民对其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处分权利受到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原则上禁止村民将宅基地及宅基地房屋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故这部分的买卖合同无效,基于此发生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二、非农业户口户主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非农户是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的。
我国相关法律均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仅限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它的特殊性在于一是具有人身依附性,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才能取得;二是具有福利性,村民一般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
三、宅基地可以隔代继承吗
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隔代继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隔代继承,所有权不可以继承。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的继承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宅基地使用权要变更到继承人的名下,继承人需要是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就是只能是该村村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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