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造谣的立案标准是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或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和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一、涉嫌散布不实言论立案标准
散布不实言论属于诽谤,要求情节严重,立案标准需要达到以下情形之一:
1、达到一定数量: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2、造成严重后果:如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
3、存在相关记录: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二、散布不实言论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散布不实言论具有下列情形应当立案:
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散播不实言论属于诽谤,如果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实施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从而构成的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属于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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