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生活中常见的需要备案的租赁合同莫过于房屋租赁合同了,房屋租赁合同按照规定是需要备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对于材料符合要求的,建设主管部门会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此时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完成。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租赁合同,对所提交的各种证件、当地政府规定的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其他文件。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以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
(二)要提交委托人授权将房屋出租的证明。
转租的房屋,转租合同应当经过原出租人书面同意、有效的凭证。
对共有的房屋,要提交共有人的同意书,凡合格的,即通知当事人领取《房屋租赁证》。
(三)《房屋所有权证》。
(四)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房本、租赁合同、房主身份证去派出所缴税,拿着税票、房本、租赁合同还有租赁双方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七)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已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有关证件。
(八)警务工作站登记是不用交税的,租客如果是外籍人士,警务会要这些来中国的外国人的住所地址,及时追踪他们。交税是到税务局交的,按照规定是:房屋出租需要交月租金的5%来缴纳。
二、租房子需要哪些手续
租房子一般需要的手续如下:
1、根据需要,确定租赁的房屋;
2、就租金等事项与出租人协商;
3、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形式的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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