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并且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立即向劳动部门报告。如果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用人单位被认定为工伤责任主体,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是,对于是否需要立即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用人单位认为自己并非工伤责任主体,或者认为工伤赔偿数额过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或者申诉。如果认为赔偿数额过高,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情况。”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购买工伤保险。”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一条:“职工、用人单位认为劳动争议解决机构的调解协议违反法律、法规的,可以在收到调解协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劳动争议解决机构申请重新调解,或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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