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未包括未达到评残的工伤者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护理费和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生活护理费按生活自理能力不同等级支付,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
法律分析
未达到评残的工伤赔偿包括: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五)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拓展延伸
工伤赔偿标准调整的必要性
工伤赔偿标准调整的必要性在于确保工人在遭受工伤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当前的标准存在不足之处,导致部分工人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金额,进一步加重了受害者的负担。通过调整工伤赔偿标准,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工人受伤所造成的损失和痛苦。这样的调整有助于保护工人的权益,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安全意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同时,合理的工伤赔偿标准也能促进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此,调整工伤赔偿标准是必要的,以确保公平公正的赔偿制度,保障工人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结语
通过调整工伤赔偿标准,能够更好地保护工人的权益,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安全意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合理的赔偿标准能够准确反映工人受伤所带来的损失和痛苦,确保他们在遭受工伤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此外,调整工伤赔偿标准还能促进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因此,调整工伤赔偿标准是必要的,以确保公平公正的赔偿制度,保障工人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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