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需要,案件审理终结后判决书下达,即为生效,无需办理生效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