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方法:是指违约金的金额超过房屋买卖双方任意一方造成的损失金额的30%,就应该被认定为违约金过高,一般这种情况下,应当适当的减少违约金。
一、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金应该怎么样赔
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金应该这样赔:
1、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2、一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承担违约金责任;
3、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守约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违约方可以通过反诉讼或者辩护的方式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一般情况下,合同造成的损失可以认定为过高于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违约金按什么比例收取
合同违约金的收取比例由双方协议确定,但是一般不能超过30%。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对于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三、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包括什么
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如下: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当事人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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