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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刑事处罚包括
2023-10-03 15:07:55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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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针对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而刑罚针对的则是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性质相同的行为,由于恶劣程度不同,造成的后果不同,就会受到不同性质的处罚。

一、行政复议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行政复议机关拒绝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复议申请;复议案件承办人有失职或营私舞弊行为;被申请人拒绝履行生效的复议决定等,这些行为由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构成了行政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依法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行政复议法的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1、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

《行政复议法》所指的行政处分,是特指享有行政复议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或有关部门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违反行政复议法律规范的行为人,行政制裁。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对违反行政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方给予的行政制裁。《行政复议法》中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这各行政责任承担方式,但依据该法第38条的相关规定和实践中的具体做法,行政处罚也应当是行政复议中承担行政责任的一种方式。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和行政拘留等等。

(2)刑事责任。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如果复议人员失职、舞弊、滥用职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就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1、刑罚。刑罚是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基本的、主要的方式。目前我国刑罚的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2、非刑罚处罚方法。非刑罚处罚方法是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辅助的、次要的方式。根据《刑法》第37条规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二、犯罪性质有哪几种

犯罪性质有以下十种:

1、故意危害国家安全;

2、故意实施危害不特定人数的公共安全;

3、违反国家规定破坏社会秩序;

4、故意侵犯公民权利;

5、非法占有公司财产;

6、故意妨碍社会管理秩序;

7、违反规定危害国防利益;

8、国家机关人员贪污;

9、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渎职行为;

10、军人违反职责。

一、犯罪和违法的区别有2个,分别如下:

1、社会危害程度不同。违法情节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犯。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受刑罚处罚;

2、处罚的方法不同。民事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制裁。犯罪则需要由人民依法判处刑罚。

二、犯罪构成的要件具体如下:

1、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客体。说明某种犯罪危害了利益的要件;

3、客观方面。说明犯罪是在客观条件下,用行为使客体受到危害的要件;

4、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具有主观心理状态。

总之,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三、行政处罚对以后孩子有没有影响

行政处罚对以后孩子没有影响。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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