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民政局离婚应该带的证件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结婚证。除此之外,还应当带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中应当写明以下内容: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权债务等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的说明。
一、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需要下列手续: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起诉离婚的手续:离婚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手续,当事人需要到其管辖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当事人还可以携带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其他手续可以咨询当地人民法院。
二、办理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和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办理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证件
如果双方都是内地居民,应当携带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其中一方是港澳台居民或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此外,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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