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害人受到了损害,同时也有民事赔偿的诉求,法院可以在判决书中附带民事赔偿的金额。但是,如果被害人后续发现实际损失比判决书中赔偿金额更大,是否可以再次协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公诉机关和被告人对判决书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判决书确定前提出。对判决书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规定:侵权人应当赔偿因侵权造成的损失,包括因财产损失、人身损害和其他损失所造成的直接损失,以及因为制止侵权和排除危险所造成的合理费用。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判决书一旦确定,被害人就可以按照判决书中的金额进行赔偿,但如果被害人后续发现实际损失比判决书中赔偿金额更大,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执行程序,要求法院重新进行赔偿金额的裁定。但是,如果被害人对于实际损失并没有提出异议,判决书中赔偿金额就应该是最终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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