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一定条件的公诉案件,也是可以适用和解制度的。刑事和解案件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公诉案件;
2、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及侵犯财产罪;
3、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一、刑事和解的条件
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包括: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的;
2、犯罪人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
3、案件需符合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
二、报警后事情解决了要撤销吗
是否撤销要看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在行政案件中,违法行为人与被侵害人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双方解决后,可以申请把案子撤销。在刑事案件中,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也可以申请撤销立案。但是否准许,由公安机关决定。
三、刑事谅解书什么时候交最好
刑事谅解书一般是在提起公诉到法庭质证的阶段交。刑事谅解书指的是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其家属之间,就案件达成和解,由被害人出具的法律性的书面文件,具有酌定减轻、从轻的法律效力。能够和解的案件是由民间纠纷导致的,可能会被判三年以的下有期徒刑,涉及除渎职犯罪外的刑罚的可能判处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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