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地役权是绝对权,其效力及于一切人。法律规定,地役权是按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地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即可实现自己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