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应当及时清偿债务。债务人不能按期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所在地人民追偿;债务人拒不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强制执行,扣押、冻结、扣押、扣押、变卖、变卖、变卖、变卖等,根据不同情况转让、变更被执行人财产的价款。债务人不能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对方严重拒不履行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一、个人债务无力偿还怎样解决
个人债务无力偿还,可以协商延长还款期限。
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协商后仍不能还钱的,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债权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并用债务人的财产还债;
2、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并且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禁止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并且法院会中止执行,等待债务人具有还款能力时,恢复强制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欠银行贷款坐牢在银行呆下来的怎么解决
当事人已坐牢欠的贷款要继续偿还吗。判刑属于刑事责任,而贷款属于民事案件,对于贷款到期没有偿还的,法院可强制执行,对于确无财产可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