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可以重复抵押,但是有多个抵押权的抵押物在受偿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受偿。其顺序为办理了抵押登记的优先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多个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则按照抵押登记的办理时间受偿。
一、抵押权优先受偿是什么?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抵押权优先受偿顺序,是指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抵押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清偿谁的债权。
抵押权优先受偿应该注意的有:
1、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2、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民间抵押车违法吗
民间抵押车不违法。根据有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处申请抵押登记。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人的机动车登记证;
3、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因此民间抵押车不违法。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三、抵押物清偿顺序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可以按以下顺序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权人清偿。处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多于债务的本金利息的部分,应该归还给抵押人。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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