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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结婚不到三个月就想离婚的情况
2023-10-03 14:31:33 责编:小OO
文档

离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离婚的流程包括起诉阶段、答辩阶段、开庭审理阶段,最终离婚诉讼结束。对于不服法庭判决的一方,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分析

在结婚三个月后,当事人想要离婚,可以直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则必须亲自到各自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双方的关系将解除。

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想要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三、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原、被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

6、其他证据材料。

四、起诉离婚的流程:

1、起诉阶段。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4、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不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结语

离婚申请可直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双方自愿离婚需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申请。离婚证颁发后,双方关系解除。诉讼离婚需向法院提起诉讼。协议离婚需准备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及照片。诉讼离婚需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孩子出生证明及离婚必备条件证据。起诉、答辩、开庭审理后,离婚诉讼结束。不服判决可在15日内上诉,否则判决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不服,可申请再审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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