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债权人无法履行和解协议时,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申请强制执行前,债务人可以主动履行协议,或者与债权人再次协商修改协议。如果债权人不同意修改协议,债务人可以考虑寻求司法调解或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协议或要求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当事人一方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交有关材料,并按照规定交纳费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后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应当履行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办理撤诉手续前,应当将和解协议提交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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