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企业的实收资本要和注册资本一致,当企业的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本增减超过20%时,需要向原登记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如擅自改变注册资金且不申请变更,将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但是允许分次筹集资金,但要求所有者最后一次投入企业的资本必须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以内缴足。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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